訊息公告
標題 衛生福利部114學年度「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」正備取生名單公告
期間 開始日期:20250515結束日期: 
內容
114學年度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甄試委員會公告


  • 依據114學年度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甄試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議通過。

  • 本會依各校系招生名額、考生甄試總成績,訂定最低錄取標準。考生甄試總成績達錄取標準以上,在招生名額內為正取生,其餘為備取生。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,得採不足額錄取。英文、自然之學測成績未達均標以上者,不予錄取醫學系及牙醫學系。

  • 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學年度「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」公費生甄試招生簡章規定:錄取生(含正、備取生)應依其錄取校系及就讀意願辦理網路登記(114.06.05〜114.06.06),由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進行統一分發,每一錄取生至多以分發一校系為限。凡未依規定期間及方式登記就讀志願序者,一律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不予分發。

  • 統一分發結果訂於114.06.12公告於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,獲分發之錄取生即取得該校系之入學資格;如欲放棄入學資格者,於114.06.12~114.06.15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止,至甄選委員會網站(https://www.cac.edu.tw/),選擇「申請入學」,進入「網路聲明放棄」後,點選「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登錄」選項,輸入個人證號後,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,否則不得參加當年度「大學分發入學招生」及「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」。
  • 培育大學如發現考生報考資格不符規定,或所繳證件及資料有假借、冒用、偽造、變造或考試舞弊等情事,在錄取後未註冊前查覺者,取消其錄取資格;註冊入學後查覺者,即開除學籍,且不發給與修業有關之任何證明文件。

  • 114學年度各籍屬及校系之正備取生名單如附件檔案。為維護考生權益,錄取名單僅公告准考證編號
    (正取生依准考證編號排序,備取生依考生名次由左至右,再由上而下排序)

附檔
114養成-各籍屬、校系正備取生名單 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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